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北京市新型建材、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项目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相关要求,加速新型建材、绿色建材的推广与应用,促进本市建设领域高质量和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支撑“好房子”建设,现组织开展本市“十四五”时期以来新型建材、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项目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十四五”时期,本市行政区域内创新性、规模化应用新型建材、绿色建材,并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的建设工程。其中,新型建材是指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又无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建筑材料,或在先进性、环保性、功能性等方面显著优于传统建材的产品;绿色建材是指获得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要求的建筑材料。具体包括:


  (一)新型建材应用项目:聚焦保温隔热、渗漏治理、隔声降噪、串味反味、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民生热点,实现创新型应用、规模化发展、产业化支撑的新型建材应用项目;


  (二)绿色建材规模应用项目: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70%、应用效果好,能有效促进我市绿色建材规模化发展的项目。


  项目可面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绿色建筑及“好房子”建设等场景,通过新型建材、绿色建材应用实现品质提升、能耗降低、功能优化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本市基本建设程序。


  (二)申报人应为独立法人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材生产企业等,也可联合申报。


  (三)申报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项目已完工,建材应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应用效果和应用比例可量化评估;或某类建材应用具有突出特点,能充分体现新型建材、绿色建材的技术优势和适用场景,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三、具体要求


  申报推广应用项目案例的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材使用情况,使用效果情况、现场实景图(不少于5张)、效益分析数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并做好脱密处理。(详见附件1)


  (二)证明材料: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采购合同、建材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拥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有关证明材料;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或专家意见;新型建材应用清单、产品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报告等材料。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jzjnjcglzx@zjw.beijing.gov.cn,纸质版(1份)快递送达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公开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郭绍刚,邱伟国;联系电话:010-55598128,010-55598293。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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