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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期,《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是全国首部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

《办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不得以威胁、强迫等方式,使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人有以行贿谋取中标,三年内两次以上串通投标,或者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一年至两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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