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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


 从国家财政部网站获悉,9月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0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王玲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建议的答复内容。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套法律体系的存在,造成同样是招标投标,不同体系下对于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的管理、投诉质疑、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存在诸多差异。”财政部在《答复》重点阐述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法法律适用、关于新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法》或《招标采购法》融合已有两部法律重点内容、监管主体、修订《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问题。

 财政部表示已将修订《政府采购法》列入财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研究项目。下一步,将根据立法计划安排,结合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谈判工作需要,重点围绕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交易机制、需求管理、履约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修订法律的建议,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相关工作。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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