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建科〔2026〕6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局)、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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