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6〕3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6年10月1日起,按以下规则换发证书:


  1.持有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书的自动换发为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证书;


  2.持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证书的(含同时持有两本证书)自动换发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证书;


  3.持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证书的(含同时持有两本证书)自动换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证书。


  以上证书换发无须持证人申请办理,由信息系统自动执行。换发后的证书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发证日期、有效期开始日期、证书编号等信息将作相应调整。证书换发完成后,原证书自动注销,为避免影响证书正常使用,请持证人尽快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新的电子证书。(下载路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登录中心>>个人办事>>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证书下载)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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