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简化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发承包手续的通知》,为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提高业主发包自主权。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必须依法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可自主决定是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非国有投资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或招标)。
二是简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项目业主只要提供非国有投资相关证明、初步设计批复和满足施工的设计文件、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材料、直接发包备案表、工程造价书、承包人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三是简化邀请招标备案手续。项目业主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申请)备案,并在确定中标人后到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于受理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