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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采取建立污水处理费考核拨付制度等多项细化措施,提升全区116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质量。

     污水处理费考核拨付制度要求,根据各市、县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进水量、进水污染物浓度等指标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拨付污水处理费。2014年,广西将在南宁、河池、玉林3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同时,拟将污水和垃圾建设资金的下达与安排,改为以奖代补形式,旨在奖勤罚懒。

     广西将启动和开展污水和垃圾设施技术托管运营试点,选择运营情况良好的企业试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技术托管模式。同时,建立健全规范的合同管理、市场准入退出等制度,鼓励优秀企业做好做强,对运行不好或无故不运行的企业实行特许经营权依法收回的“淘汰”机制。此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运管工作将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城乡清洁工程”、“南珠杯”评比联动挂钩,大力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要求,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督察力度,对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并与相关财政资金的拨付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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