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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开评标组织活动的管理,以实现开评标活动规范化。

通知规定,为保证开评标工作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委派组织开评标活动的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至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评标的辅助工作人员须领取“评标区准入证”后进入评标区,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评标过程中需进出评标区的必须得到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现场监管人员同意并做好登记。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到岗尽责,无故不得离岗、串岗。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安排及其相应的职责分工方案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专家选聘登记备案时,向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供。

此外,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还修正并完善了《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宁波市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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