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山东优化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
房屋市政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其招标投标涉及广大建设企业切身利益,近年来,山东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一整套监管机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持续提升招投标工作公平性、规范性与智能化水平,山东省日前印发了《关于优化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和服务的通知》。
“由于监管力量不足、措施不到位等原因,仍存在一定问题,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特别是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亟须全面提升。”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围绕全面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着力强化进场交易把关、持续抓好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规范实施评定分离制度、扎实做好全流程监管服务五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推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是此次优化提升监管服务的重点。根据通知,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技术标评审全面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标暗标编制相关要求。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专属识别文字或字符、徽章、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够判别投标人主体身份的标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下,加快完成相关交易系统技术改造,统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对暗标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识别,为评标委员会评标提供辅助。鼓励通过智能方式对投标文件特征进行检测,防范通过特殊字体、隐藏水印、异常排版等技术手段泄露身份信息。
针对进场交易,招标人进场交易前应当告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支持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多点分散评标方式,提升评标公平性,加强对支解发包的把关。支持监管部门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智监管系统对招标投标流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暂停等处置。
通知要求,持续抓好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要求招标人按照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平台对接方式,全面归集代理机构业绩信息。
规范实施评定分离制度,要求将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定标办法等写入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专业评审并向招标人择优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既定规则择优确定中标人。
扎实做好全流程监管服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本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理清监管职责边界,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突出重点环节,提升监管效率,统筹安排各类检查,推行无感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其中,在关键环节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标前阶段重点审查是否按照核准方式招标,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开评标阶段重点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程序进行监督,严防串通投标等行为。标后阶段重点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流程、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等进行监督。标后履约阶段重点对工程承发包合规性、依法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标人主要负责人员在岗履职等进行监督,坚决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统筹安排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查等,深化数智赋能,推行无感监管,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快推进平台系统对接,通过比对项目立项、开工等信息,及时发现应招未招等问题。通过人工智能分析预警,及时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审计案卷、司法判决等途径,发现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线索,持续提升监管的覆盖面和主动性。
来源: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