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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 《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综合评价在创新监管机制中的作用,规范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了《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wygl@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7758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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