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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活动,推动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cjyjzx@z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城市更新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8272,55598266。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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