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破除制约建筑企业参与公平竞争障碍,推动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市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建筑行业服务环境。

  ——取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押证上岗制度。新开工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对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岗位证书进行押证管理。对已实行押证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企业到押证单位申请取回资格证书原件。押证管理制度取消后,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监督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或合同备案)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并落实《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实行电子考勤的通知》的电子考勤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履行好岗位职责。

  ——实行企业信息网上查询和诚信投标承诺。在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诚信、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等任何相关证明,投标企业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如是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工程招标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核查投标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就相关建筑市场行为在投标时提交书面承诺,如经查实存在招标文件规定限制投标情形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取消办理造价咨询企业告知业务。不再受理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设区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企业资质备案告知业务。

      摘自 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8.05.18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杨凤玉 王琛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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