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试行)的通知

京建发〔2025〕262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和获得感,落实《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国际一流“北京服务”工作要点(2025年)》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落实修复结果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联动共享“信用中国”信用修复结果。


  二、按照“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相关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行政处罚结果查询栏目中,对于信用评价结果A类的市场主体可以参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执行,行政处罚公示期同步“信用中国”信用修复结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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