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策解读 倾听企业心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第五十六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打造“北京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为企业精准做好政策服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常态化开展“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6月27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了第五十六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研中心房屋租赁室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宣贯解读,分享了该政策的制定背景、目的,介绍了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适用范围、存入退还流程、争议解决渠道等内容,并对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明确。在互动环节,围绕企业提出的监管系统操作、租赁登记备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共有10余家企业参加现场交流,650余名企业代表通过线上方式同步参与。此次政策解读得到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执法处、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继续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租金监管工作,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提问&解答
1.为什么要进行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
为了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防范化解资金风险,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和租金,应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
2.哪些押金需要纳入托管?
我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应当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的账户。
3.哪些租金需要纳入监管?
我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按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预收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租金监管的账户。
4.如何将押金、租金存入托管、监管账户?
一是承租人直缴。承租人可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将押金和租金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存入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
二是住房租赁企业代缴。基于便民原则,承租人不方便直接缴费时,可以先将押金、租金缴款至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存入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
5.合同到期后,押金、租金如何退还?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租金、押金,并联系承租人获取收款信息。超期未处理的,租金、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全部退还至承租人账户。
承租人应当在企业提出退款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承租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确认,经提示提醒,在随后的3个工作日内仍未确认的,剩余租金、押金按企业提出的退款方案退还。
6.对押金租金退还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租赁双方对押金、租金退还意见不一致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出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7.承租人如何查询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余额?
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收到押金、租金缴纳后,将给承租人发送押金、租金到账提醒短信。承租人可通过网上查、掌上查、线下查等多种方式,查询本人在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内余额。
网上查:承租人可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根据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查询本人名下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中的押金、租金明细及余额;
掌上查:承租人可通过京通小程序查询本人名下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中的押金、租金余额;
线下查:承租人可前往市资金中心各管理部或贷款业务网点、监管银行网点查询本人名下用于押金托管、租金监管的账户中押金、租金明细及余额。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