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4〕58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现将《全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全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近期,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依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防安办字〔2024〕11号)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全市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重点对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程项目,如城镇老旧小区工程、重点区域工程、学校医院及养老机构在施工程、在用(经营)建筑内装饰装修工程等开展检查,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二)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在“企安安-动火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


  (三)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未进行动火作业人员资格审核、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施工动火作业方案,未进行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可燃物清理。


  (四)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五)未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风险预防预控措施。未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制度,未预先编制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未落实施工防护保障措施。


  (六)未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作措施。未制定消防和应急预案,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齐全、完好和功能完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七)未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管理措施,生活区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电动车未在固定场所停放,违规进入临建房屋,未在由专人在指定地点进行充电。


  (八)未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作业安全影像追溯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3〕4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安全影像追溯管理要求。


  (九)未严格落实重点时段、节假日期间、8小时之外的各项管理措施。未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制度、停复工各项管理措施、落实本市重大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要求等。


  各区住建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内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二、任务分工


  各区住建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摸清行业单位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共同推进集中攻坚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检查行动。各区住建部门要依托“企安安”系统,全面发动重点整治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录入“企安安”系统,实现闭环管理。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区住建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施工现场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实施挂账督办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按期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惩处。


  (三)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区住建部门要聚焦施工现场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突出重点人群,持续深化消防基础技能培训考核;施工现场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四)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研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五)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区住建部门要成立督导组下沉到施工现场,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提出建议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底前)。各区住建管部门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各区住建部门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区住建部门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住建部门要发挥统筹牵动作用,强化调度推进、通报排名、警示约谈,压紧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区住建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全力维护本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区住建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区住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尽快报送本区实施方案以及专项工作联络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二报送周工作小结以及《区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邮箱jdzz01@zjw.beijing.gov.cn,联系人贾沛霖,联系电话010-55597436。


  特此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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