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


建标造函[2012]43号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山东新求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摘要)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起始期

截止期

1

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120911001370

2012-02-04

2015-02-03

2

北京中证天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120142000107

2012-01-0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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