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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23日上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简称我中心)受邀参加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二中院)召开的“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座谈会”。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建中,立案庭副庭长张昆仑、许英,立案庭法官助理孙玉宁、李长亮、吕海宁,我中心副秘书长于敏、付丽娜代表中心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立案庭副庭长张昆仑主持,他首先介绍了北京市高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二中院立案审查的有关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0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各中院诉前委派行业调解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立案委托调解工作,要求推行类型化纠纷行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指示各中院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高院的通知精神,有效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推动委派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市二中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院领导指示召开本次座谈会。希望借此与各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捋顺案件移送流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诉前化解工作上力争取得更大的实效,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在听取了受邀参会的三家行业调解组织介绍各自单位的基本概况、业务范围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后。董建中副院长讲到: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案多人少,压力凸显。调解机制的推进即符合中央多元化解纠纷改革举措的精神,也有利于法院工作的开展。他强调:一,法院要转变思路,不是法院案件越多越好,应该整合社会力量,利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化解纠纷;二,行业调解中心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利用行业的专业优势,将案件化解在立案前;三,立案庭要对案件合理协调分配,与各行业调解中心的衔接工作要程序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效的诉调对接机制;四,向党组汇报此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尽快将与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工作落地。

   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协会将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对接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调解的优势,同时对调解案件及时进行总结整理,做成典型案例为日后类似案件提供参考依据,为社会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与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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